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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文件
建策(2008)37号
关于举办规划执法中《城乡规划法》具体适用及存在问题解析研讨会的通知
各相关单位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从公布到正式实施已有三个月的时间,由于省、地方性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的出台还有一段时间,执法实践中出现的很多问题需要及时解决。
附件1:
参 会 须 知
一、研讨的主要内容:
1. 城乡规划法的立法背景和目的;
2. 城乡规划法条文对比与理解;
3. 城乡规划法的溯及力问题探讨;
4. 出具选址意见书或者选址意见的范围界定;
5.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发放;
6.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位、作用和程序;
7. 违法建设的处罚如何决定;
8. 如何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;
9. 乡、村庄规划区违法建设的拆除;
10.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以及权限界定;
11.城乡规划法与物权法的衔接、协调和基本内容;
12. 旧城区改造中的历史文化遗产和风景名胜的保护;
13. 城乡总体规划布局中城市生态学的应用.
二、参会单位:
各省、市、县(市、区)、乡(镇、办事处)政府部门(建设局、规划局、园林局、国土资源局、城市综合执法局、城市管理局等)规划设计院等主管领导,建设单位、规划编制及各高校单位负责人.
三、拟邀主讲专家:
届时将邀请建设部、全国人大法工委、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有关领导及清华大学、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相关专家、优秀城市代表进行主讲和研讨交流、现场答疑,并邀请先进单位进行经验交流。
四、会议时间及地点
2008年5月08- 11日 珠 海
五、参会费用
1、2200元/人(含会务、资料、场地、专家、午餐等费用)
2、3800元/人(含会务、港澳四天考察、资料、场地、专家、午餐等费用)
住宿统一安排,费用自理。
六、有关要求
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,请协助转发相关单位,认真组织本地区相关单位统一报名,各单位也可直接报名。
七、联系方式
联系电话:010-83688336-808/818 联系人:陈小姐 孙先生
传 真:010-83688436-806 Email:kaif@lagoo.com.cn
附件2:
参会回执报名表(珠海)
如有问题请电话联系会务组:010-83688336(83688436)-808/818 010-83033283 13366789263
汇款方式:
户 名:北京中建政研信息咨询中心
开户行:华夏银行阜外支行
账 号:4059200001810100007034
参会方式:
参会单位把报名表回传或E-mail至会务组,在报名7日内将会务费通过银行或邮局等方式付款,会务组确认到款后即发《参会凭证》,其中将详细注明报到时间、报到地点、食宿等具体安排事项,各参会代表凭证入场。
注:
1、如报名人员较多时此表格可复印使用,传真件有效,请用正楷字填写;
2、通知文件有限,请协助转发并组织相关单位报名;
3、文件可登陆http://www.atrain.cn 中国建筑培训网 查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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